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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投資審計注意事項(3)
時間: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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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四是將分包或轉包工程的結算與財務支出進行對比分析,檢查有無利用虛假分包或轉包套取資金等問題。如,2009年,我們對隨州市某護城河改造工程進行審計時,某項目的工程決算(某中介機構已審并出具結論)金額與財務支出金額不一致,并且出現(xiàn)一人承包多人領錢的情況,經查實,該項目確系一公司頂殼承包多人具體承包的情況,通過這種形式,項目建設單位套取資金30多萬元。
四、工程財務與工程造價的結合是我們應當堅持的道路。
工程審計,不僅僅指工程造價審計,還應包括工程的招投標、合同管理、監(jiān)理履職、概算執(zhí)行等內容。工程審計與財務審計雖然是兩個不同角度的審計,但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工程上存在的問題,最終都會落腳在資金上,在財務上會有反映;財務上存在的問題,往往通過工程來反應,工程和財務其實是一個互相驗證的關系,對工程發(fā)現(xiàn)的疑點,可以從財務審計入手,通過財務支出得到證實,反之,從工程財務中發(fā)現(xiàn)的疑點,也可以在工程造價中有所反應。 二者的結合,是實現(xiàn)投資全面審計的必要前提,是投資審計突出重點的有效途徑,是投資審計分析由定性轉向定量為主的重要手段。從我們這幾年的審計實踐看,重大問題的發(fā)現(xiàn)無不是二者結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