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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改革或延至"十三五"
隨著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公布,下一步落實總體方案中的具體細節(jié)成為當前的要務。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目前財政部正聯(lián)合其他部委對具體稅種改革工作進行研討。不過,相比資源稅、消費稅等稅種大致的時間表,房產稅和個稅改革至今仍無明確的進度表公布,也一度成為關注重點。
早前,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財稅改革中的兩大難點便是房產稅和個稅。“有難度的原因不僅僅是稅基、稅率等稅制方面的問題,很大的原因在于目前這兩項稅種改革缺乏完整的數據統(tǒng)計以及統(tǒng)一共識,這是改革推進的最大難度。”一位參與過稅制研討的專家坦言。
此后,7月初,有消息稱,房產稅的立法工作將由全國人大預工委牽頭,但具體時間表仍未定。至此,個稅改革雖仍由財政部牽頭,但按照財稅改革的步驟,如果聯(lián)網工作沒有實質進展,預計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或將推遲到“十三五”。
明年難完成
“按照稅制改革的步驟,最先完成的應該是營改增,之后是消費稅、資源稅等,個稅改革年內很難有變化,而明年就是‘十二五’最后一年,估計個稅的改革難有大起色。”上述人士告訴記者。
之所以遲遲未有明確的時間表,很大原因在于個稅改革牽扯的因素過多,其中前期的技術準備就是關鍵一環(huán)。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個稅改革勢必要有征管數據流的平臺,然后才能談制度的設計以及具體法律條文的修訂。“個稅改革要建立起一套自然人納稅的征管體系,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征稅體系尚屬更高層次的體系,因此其建設也需要更長的準備期。”
據悉,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分項征稅辦法,這種模式沒有直接涉及教育、贍養(yǎng)老人、扶養(yǎng)子女等專項扣除。
但在實際上,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對上述因素是有相應考慮的。稅制設計中的平均數額和實際支出中的差距逐漸拉大,成了個稅改革的一個主要動力。
今年兩會期間,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下一步改革個稅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yǎng)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xiàn)稅收公平。
但是,對于時間表,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卻一直沒有明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