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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2)
時間: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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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稅總局
(二)企業(yè)適用遞延納稅政策的,應在投資完成后首次預繳申報時,將相關內(nèi)容填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企業(yè)所得稅遞延納稅備案表》(附件5)。
(三)企業(yè)接受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技術成果評估值明顯不合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調(diào)整。
三、實施時間
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發(fā)生的尚未納稅的股權獎勵事項,按《通知》有關政策執(zhí)行的,可按本公告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稅收事宜?!秶叶悇湛偩株P于3項個人所得稅事項取消審批實施后續(xù)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號)第二條第(一)項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