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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費實務處理 (3)
時間: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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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之后所發(fā)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fā)生時根據其發(fā)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可從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或者生產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與設計要求、合同規(guī)定或者生產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合同或者生產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或者銷售。
?。?)繼續(xù)發(fā)生在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fā)生。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需要試生產或者試運行的,在試生產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生產出合格產品、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轉或者營業(yè)時,應當認為該資產已經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xù)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對外銷售,且為使該部分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tài)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的,應當停止與該部分資產相關的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建或者生產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須等到整體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對外銷售的,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例”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yè),從2007年1月1日開始建造一項固定資產,并為建造該項資產專門于當日從銀行借入了500萬元的3年期借款,年利率為6%.公司按月計算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該項固定資產于2007年3月31日建造完工。
公司在2007年1~3月間發(fā)生的資本支出情況如下:
1月1日,支付購買工程用物資款項1 404 000元(含增值稅204 000元)。
2月10日,支付建造固定資產的職工工資90 000元。
3月15日,將企業(yè)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建造固定資產,該產品的成本為600 000元。為生產該產品購買原材料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85 000元,購進款項均已支付。該產品計稅價格為1 000 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170 000元。
3月31日,為3月15日用于固定資產建造的本企業(yè)產品交納增值稅85 000元(170 000-85 000)。
公司按月計算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
公司應根據每月每筆資產支出金額和該項資產支出所需要承擔利息費用的天數與當月天數之比,計算每月累計資產支出的加權平均數: